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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员会(1927.6~1943.1)
 
来源 :  14:06:11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于1927年6月上旬在上海成立,书记陈延年。6月26日上午,江苏省委在上海施高塔路恒丰里104号(今山阴路恒丰里90号)召开会议,陈延年、赵世炎、王若飞、郭伯和、韩步先、张维桢、康生、黄竞西等人出席会议。会上宣布省委工作机构设组织、宣传等部,同时宣布了省委成员分工。由于不慎泄密,是日下午,省委机关即遭破坏,省委书记陈延年、组织部长郭伯和、秘书长韩步先和黄竞西4人被捕。此后,省委书记由赵世炎代理。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人为:
书 记
陈延年(化名少堂,1927.6上旬~1927.6.26)
赵世炎 (化名文琪、施英、丁文琪,假名夏仁章,
代,1927.6.26~1927.7)
常 委
陈延年 (1927.6上旬~1927.6.26)
赵世炎 (1927.6上旬~1927.7)
郭伯和 (化名伯谦,1927.6上旬~1927.6.26)
王若飞 (化名仲山,1927.6.11~1927.7)
(二)
  1927年7月2日,因叛徒出卖,江苏省委机关又遭破坏,赵世炎等10余人同时被捕。中共中央决定重新组建由王若飞等5人组成的中共江苏临时省委(简称“临时省委”)。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临时省委领导人为:
书 记
王若飞 (代,1927.7~1927.8中旬)
常 委
王若飞
袁达时(大石、袁正道、袁笃实,负责组织)
饶来杰(李斌,负责宣传)
吴雨铭(吴禹铭,负责工会)
顾作霖(顾竹霖,负责共青团)
(三)
    1927年7月下旬,中共中央决定调邓中夏任江苏省委书记。8月中旬,邓中夏从汉口抵达上海后,即根据中央决定,将江苏临时省委改组为江苏省委,有常委5人、委员15人、候补委员9人。9月8、9日两天,省委分别召开省委和各地负责人会议,传达八七会议精神,讨论通过《江苏省委对于中央紧急会议之决议案》,并遵照中共中央8月27日批准的省委成员名单,调整了省委委员和省委领导人。调整后,省委正式委员17人,候补委员11人,常委仍为5人;同时调整常委分工和工作机构及其领导人。以后,省委常委及委员又作过一些调整。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其领导人为:
书 记
邓中夏 (化名天齐,1927.8~1928.1)
常 委
邓中夏
王若飞 (化名源清)
刘伯坚 (刘伯谦、王大年, ~1927.11)
郑复他 (陈富英)
华少峰 (华 岗、少峰,1927.10任)
袁达时 (1927.9~1927.12)
项 英 (韩 应,1927.11任)
李富春 (林大盛,1927.12任)
徐炳根 (1928.1任)
陈乔年 (1928.初任)
委 员
邓中夏 王若飞 刘伯坚 夏秀峰(夏帆)
袁达时 吴雨铭 郑复他 华少峰
项 英 张维桢 王承伟 王礼卿
袁化霖 朱英如(女)饶来杰(李斌)许白昊
方 才 徐炳根 陈乔年 李富春
候补委员
刘少犹(刘平楷、少游) 张永和
马禹夫(马玉夫) 张 云(张耘、赵容、康生)
何盂雄(廖慕群) 程寄如(陈宗如、陈基如,女)
余泽鸿(张顺如) 蒋钟麟(蒋宗麟)
刘平衡 郭景仁 王 弼
(四)
   1928年1月中旬,中共中央决定调邓中夏任广东省委书记,项英代理江苏省委书记。1月19日,江苏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项英等5人组成省委主席团。2月5日,省委拟定正式委员19人(其中常委6人),候补委员12人,报请中央批准。2月7日,中央常委会决定,江苏省委正式委员15人、候补委员6人。2月10日,改组常委会,从15名委员中选出常委7名,再从中推出主席团成员4名。2月16日,因叛徒唐瑞麟出卖,省委常委郑复他、委员许白昊等10多人被捕并遭杀害,省委再次遭到重大损失。2月21日,江苏省委报告并请示中央:撤销谭影竹省委委员职务,将候补委员王子珍提补为正式委员;增补洪继贤为候补委员。2月27日,中央常委会决定:江苏省委常委由项英、王若飞、李富春、徐炳根、黄平等5人组成。
  1928年5月,项英、王若飞、徐锡根、郭纯志、姜永和、陈治平、朱松寿、温裕成、蒋云、温少泉、蔡畅、严朴等12名中共江苏代表离沪赴莫斯科,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省委领导人留在上海主持省委工作。江苏省委书记由李富春代理。9、10月间,参加中共六大的江苏代表从莫斯科陆续返沪。因项英调中央工作,江苏省委书记仍由李富春代理。10月17日,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增补何孟雄为常委。1928年10月,中央决定徐锡根任江苏省委书记,罗登贤为省委常委。后中央又指派李立三指导省委工作。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其领导人为:
书 记
项 英 (化名韩 应,1928.2~1928.5)
李富春 (代,1928.5~1928.9)
徐锡根 (1928.10~]929.1)
主席团成员
项 英 (1928.2~1928.5)
王若飞 (1928.2~1928.5)
陈乔年 (   ~1928.2)
李富春 (1928.2~ )
常 委
项 英 (1928.2~1928.5)
王若飞 (1928.2~1928.5)
李富春 徐炳根 黄 平(1928.2底任)
陈乔年 ( ~1928.2)
郑复他 ( ~1928.2)
康 生 (1928.5~1929.1)
何孟雄 (1928.10~1929.1)
罗登贤 (1928.10~1929.1)
马玉夫 (1928.10~1929.1)
徐锡根 王克全 (1928.10~1929.1)
委 员
项 英 (1928.2~1928.5)
王若飞 (1928.2~1928.5)
许白昊 (1928.2~1928.5)
陈乔年 ( ~1928.2)
郑复他 ( ~1928.2)
康 生 (1928.5~1929.1)
罗登贤 (1928.10~1929.1)
余泽鸿 郭景仁 张维桢 陈寿昌
谭影竹 张 耘 徐锡根 王梅卿
徐炳根 李富春 王子珍 王克全
黄 平 马玉夫 何孟雄
候补委员
王宝珍 何盂雄(1928.5~1928.10) 吴雨铭
高启根(钱振标) 顾作霖 洪继贤
(五)
  1929年1月25日,江苏省委召开主席团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向忠发、中央政治局常委兼组织部部长周恩来到会,周恩来代表中央宣布中央改组江苏省委的决定。新省委以罗登贤等5人为常委,罗登贤为书记,李富春、何盂雄等人分别调至上海的区委工作。8月下旬,罗登贤奉调离任。9月,省委书记由罗迈(李维汉)代理。中央还确定省委委员人选,要求有4位产业中心支部书记和一名女同志参加,共11人组成。同时,省委着手筹备召开省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及其领导人为:
书 记
罗登贤 (罗广,1929.1~1929.8)
李维汉 (罗迈、镜松,代,1929.9~1929.11)
常 委
罗登贤 (1929.1~ 1929.8)
李维汉 (1929.1~ 1929.11)
彭湃 (孟安、梦安,1929.1~1929.8)
徐锡根(锡根,1929.1~ 1929.8)
康生(赵容、文清,1929.1 ~ 1929.8)
任弼时(1929.6 ~ 1929.11)
陈云(1929.9 ~ 1929.11)
李富春(1929.8~ 1929.11)
温裕成(1929.6~ 1929.11)
顾作霖(1929.8~ )
委员
罗登贤 (1929.1~1929.9)
李维汉 (1929.9~ 1929.11)
彭湃 (1929.1~1929.8)
徐锡根(1929.1~ 1929.8)
康生(1929.1 ~ 1929.8)
陈云(1929.1 ~ 1929.8)
金伯棠(1929.1~ 1929.9)
任弼时(1929.6 ~ 1929.11)
李富春(1929.1~ 1929.9)
徐阿梅(1929.9~ 1929.11)
徐大妹 (女,1929.8~ )
毛阿寿 (1929.8~ )
周阿荣 (1929.9~ )
温裕成 (1929.6~1929.11)
顾作霖(1929.8~ )
(六)
  1929年11月18日至26日,中共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上海龙华路外日晖桥泉漳中学秘密召开。会上,选出17名省委委员(其中4名常委、2名候补常委)、9名候补委员、3名审查委员、2名候补审查委员。李维汉(罗迈)为省委书记。1930年4月,省党的二大后首次调整省委领导成员,将省委委员调整为26人,候补委员仍为9人,常委扩大到6人。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其领导人为:
书 记
李维汉 (罗迈、镜松,1929.11~1930.7)
常 委
李维汉 李富春 康 生 徐锡根
夏采曦 (1930.2任)
候补常委
陈 云 王克全
委 员
李维汉 李富春 康 生 徐锡根
陈 云 王克全 徐炳根 吴国治
顾作霖 陈治平 刘瑞龙
候补委员
何孟雄 游无魂 徐大妹(女) 朱秀英(女)
顾志鹤 夏采曦 蒋 云
(七)
  江苏省委为贯彻中央政治局6月11日决议,领导江苏各地暴动和总同盟罢工,1930年7月14日,在全国率先将中共江苏省委与共青团江苏省委、上海工联负责人组成江苏省总行动委员会(简称“省总行委”),作为全省各地总暴动和总同盟罢工的最高指挥机关,同时保留中共江苏省委名义。江苏省总行委辖江苏、上海和浙江、安徽部分地区党组织或行动委员会。7月15日,省总行委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决定李立三兼书记,其他委员亦作了分工。9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党、团、工会独立的组织系统,停止武汉、南京暴动和上海总同盟罢工。李立三也于9月13日在江苏省总行委主席团会议上提出不再兼职,由罗迈(李维汉)任总行委书记。同时,为恢复和加强全省各地遭到严重破坏的党、群工作,会议还决定调陈云回主席团,组织外县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工作委员会。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后,江苏省委恢复正常工作。江苏省总行委委员及领导人为:
书 记
李立三 (兼,1930.7~1930.9)
罗 迈 (1930.9~1930.10初)
主席团成员
李立三 罗 迈 徐锡根 吴振鹏
黎 明 (顾顺章,1930.7~ )
陈 云 (1930.9~ )
总行委委员
李立三 罗 迈 徐锡根 吴振鹏
王克全 夏采曦 陈 云 王 杰
济 平 韩 钧 何孟雄 石 心
(八)
  根据中央1930年9月4日关于恢复各级党、团、工会独立领导机关和组织系统的决定精神,江苏省总行委停止活动,恢复江苏省委正常工作。10月初,根据中央决定,江苏省委又改建为江南省委,并自上而下地恢复各级党、团、工会的独立组织机构和正常工作。江南省委属中共中央领导,管辖江苏、上海、安徽、浙江党的组织。1931年12月,共产国际代表米夫坚持要中共中央安排王明任中共江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没有完全接受,于12月23日决定这时还在苏联的刘少奇担任江南省委书记,在刘未回国前由王明代理,李维汉调离江南省委。12月24日,中央代表在江南省委常委会上宣布了中央政治局上述决定。在这一时期,中共江南省委领导人为:
书 记
罗 迈 (李维汉,1930.10~1930.12)
陈绍禹 (王明,代,1930.12~1931.1)
常 委
李维汉 陈 云 王克全 夏采曦
任作民 沈先定 陈绍禹 (1930.12~1931.1)
吴振鹏
(九)
  1931年1月17日,根据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改造充实各级领导机关”的精神,江南省委改组为江苏省委,王明仍兼任书记。是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陈绍禹、沈先定、王克全、陈治平、陈云、阿根、袁达时、刘瑞龙、吴国治、阿金(女,金维映)、永丞、桂生。会议确定了省委工作机构及领导人分工。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人为;
书 记
陈绍玉 (王 明,兼,1931.1—1931.6)
常 委
陈绍玉 陈 云 桂 生
陈治平 (陈资平, ~1931.1)
王克全 ( ~1931.1)
沈先定 朱阿根(朱志远)
袁炳辉 阿 金(女,金维映)
候补常委
徐大妹(女) 刘群仙(刘勤先)
吴国治 ( ~1931.1)
刘瑞龙 ( ~1931.1)
(十)
  1931年6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向忠发被捕,王明调中共中央工作,不再兼任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委遂进行改组,王云程为书记。1932年11月中旬,团中央书记被捕,中共临时中央调江苏省委书记王云程接任团中央书记,江苏省委由章汉夫(史通)接任书记。
  1933年5月,省委书记章汉夫因叛徒出卖于5月21日被捕。6月,中共上海中央局调干部重组江苏省委,指定袁孟超(袁家镛、宋三)为书记。1933年11月23日,中共上海中央局检查江苏党的工作,认为江苏省委工作中有官僚主义错误,袁孟超“领导不力”,决定改组江苏省委,撤销袁孟超省委书记职务,由孔二(孟庆发、孟庆祥、赵霖、赵林、赵英)担任书记。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人为:
书 记
王云程 (1931.7~1932.11)
章汉夫 (1932.11—1933.5)
袁盂超 (1933.6~1933.11)
孔 二 (1933.12~1934.3)
常 委
袁孟超 (1933.6~1933.11)
朱阿根 (1933.6~1933.11)
冯雪峰 (1933.6~1933.11)
孔 二 (1933.12~1934.3)
苏 华 (1933.12~1934.3)
赵立人 (1933.12~1934.3)
(十一)
  1934年3月1日,江苏省委书记孔二、组织部长苏华、宣传部长李默农与上海中央局组织部长等人被捕。3月16日,上海中央局决定,组建以赵立人(赵跃珊、郑玉龙、黑大汉)为代理书记的中共江苏临时省委。临时省委领导人为:
书 记
赵立人 (代,1934.3~1934.6)
(十二)
  1934年6月26日,由叛徒孔二带领敌特盯梢指捕,江苏临时省委代理书记赵立人与上海中央局书记李竹声等20多人被捕。7月,上海中央局调中共厦门中心市委书记宝尔(许抱野、许文藻)、河北省委干部刘丹顿和苏区干部老黄到上海重组江苏省委,宝尔任书记。1934年10月下旬后,由于省委组织部、宣传部领导人受到叛徒的出卖和敌特盯梢捕捉,使党组织破坏严重。为安全起见,上海中央局决定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宝尔与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吕文远对调。宝尔到河南不久即被敌特跟踪逮捕。吕文远到上海后也未能与江苏省委取得联系,遂留上海中央局组织部工作。年底,上海中央局又重调干部组成江苏省委。1935年1月上旬,省委即遭破坏,书记、组织部长、宜传部长全部被捕。至此,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江苏省委停止活动。在这一时期,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人为:
书 记
宝尔 (1934.7~1934.10)
王明德 (化名,1934.12~1935.1)
(十三)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中共中央为重建中共江苏省委,派遣刘晓于1937年6月下旬到达上海,负责筹建工作。抗战爆发后,1937年11月,经中央批准,中共江苏省委在上海重建,领导上海市以及京(南京)沪、沪杭两条铁路沿线城市秘密党组织的工作。抗战时期,新四军在江苏境内创建了苏南、苏中、苏北、淮南、淮北共5块抗日根据地,各根据地成立了区党委,在中共中央华中局领导下开展抗日斗争。1942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取消秘密省委、特委组织的指示》,江苏省委即开始部署撤退。8月起,江苏省委领导人和省委所属各委部分负责干部,以及一些暴露身份的党员共约200余人,陆续撤至淮南抗日根据地,省委机关驻盱眙县顾家圩。1943年1月1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撤销江苏省委,在华中局增设敌区工作部,对外称新四军调查研究室,并由原江苏省委领导担任负责人,继续领导南京、上海等日、伪占领城市秘密党组织的斗争和统战工作,此后至江苏解放,中共江苏省委没有重建,江苏党的活动由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党组织领导开展。自1937年11月至1943年1月,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及领导人为:
书 记
刘 晓(1937.11~1943.1)
副书记
刘长胜 (1937.11~1943.1)
委 员
刘 晓 (1937.1l~1943.1)
刘长胜 (1937.1l~1943.1)
王尧山 (1937.1l~1943.1)
沙文汉 (张登,1937.11~1943.1)
张爱萍 (1937.11~1937.12)
刘宁一 (1939.11—1943.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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